2018-10-18 10:35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國民黨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12年前擔任立委時,收受藥商208萬元回扣,關說退輔會榮民醫院將特定藥品列為常備用藥,還遊說衛生署(衛福部前身)與健保局提高藥價,高等法院更一審今維持一審貪污無罪判決,但黃觸犯商業會計法博客來網路書店、稅捐稽徵法的幫助逃漏稅不法,惟考量全案審理至今逾10年,依速審法、罪犯減刑條例兩度減刑,今判黃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一天900元,共13萬5000元,檢方只能在速審法第9條「限縮上訴」規定下才可上訴。

黃健庭本人今未到庭聆判,委任律師低調不對判決結果表示意見。

檢方2008年起訴黃健庭涉於擔任第6屆立委期間,透過藥商林清泰仲介,收受藥商回扣,並以假發票做假帳、人頭員工薪水方式核銷,涉犯貪污、圖利、商會法、稅捐稽徵法等罪,起訴黃健庭,並求刑10年。

博客來台北地院認定黃健庭不構成貪污圖利罪,但違反商業會計法「財報不實罪」與逃漏稅,輕判1年,減刑為博客來網路書局6個月,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。

高等法院前年底維持一審貪污無罪的判決,依違反商業會計法,判黃健庭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一天900元,合計13萬5000元。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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